11月4日,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召开《大海陀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立法座谈会。会上,大海陀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了大海陀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情况及《大海陀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立法背景和立法需求,与会人员就《大海陀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讨论。
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徐进海指出,大海陀自然保护区毗邻北京、植被茂密、自然环境复杂多样,做好保护区防火工作意义重大。制定《大海陀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有利于解决好大海陀自然保护区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已明确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禁止进入和禁止开展旅游生产经营活动的区域,国务院和我省均就森林草原防火制定出台了相关条例和规定。要立足大海陀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实际需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抓住主要问题和关键环节,进一步研究论证《大海陀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立法的可行性、必要性,不断推动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市林草局、旅游局、市人大相关委室、大海陀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