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哲代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2023年6月15日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任命李哲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李哲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