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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

——2026年3月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

2026-03-24    来源: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打印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2025年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法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监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和《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规定,与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密切配合,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履职尽责,积极稳妥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和开展审查情况

(一)严格落实“有件必备”,切实提高备案工作质量

接收规范性文件,是备案审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年来,主动加强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沟通协调,督促指导其及时报送规范性文件。各制定机关按照“有件必备”的要求,基本做到了报送及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全市有关制定机关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15件,其中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3件;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1件;县级人大常委会决定1件。

(二)认真履行“有备必审”,有效提升审查工作质效

按照《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程》,严格落实法工委与相关工作委员会双重审查制度,压实各环节审查责任。综合运用主动审查、依申请审查、专项审查等多种方式,提升审查工作的全面性和精准性。依申请审查方面,高度重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2025年1月,收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移送的《张家口市各县区发布的全区域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公告)的审查建议》1件,已在规定期限内向省人大反馈处理结果;对2025年接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了主动审查。重点围绕合法性、适当性以及是否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相符或者与国家的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等问题进行审查。未发现上述报备文件存在违法或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况,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基本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二、加强制度与能力建设,不断夯实备案审查工作基础

(一)健全工作机制

在严格执行《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对《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程》进行了修订,对备案范围、报送程序、审查标准、处理方式等作出细化规定,进一步统一工作流程、明确操作规范,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从“经验化”向“制度化”转变。

(二)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

依托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积极推动我市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工作,实现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步报备。截至2025年底,我市有关单位一共上传102件规范性文件至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电子报备全覆盖和常态化。在此基础上,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河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的工作要求,组织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入库核查工作,保证入库文件准确和完整。通过信息化建设,在方便文件报送和接收的同时,大大增强了审查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三) 开展专项清理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改革发展需要,组织相关工作委员会和市司法局对我市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开展了专项清理。经全面梳理,未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

(四)努力强化学习培训

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审查技术等方面的学习。10月20日至21日,法工委 2名同志参加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在烟台举办的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培训涵盖了备案审查制度、审查技术、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等专题内容。此外,法工委建立了周学习日制度,全委人员对《立法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的决定》等上位法进行了系统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2026年工作安排

备案审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党中央和全国人大、省人大的部署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部分单位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备案审查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向纵深发展,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严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关、审查关、纠错关。加强报备督促,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报备全覆盖。聚焦社会关注,加强对民生保障、生态环保、城市治理、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强化纠错刚性,对审查发现的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问题,坚决依法予以纠正。

(二)进一步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推动《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开展省条例联动监督检查。指导有关单位修改完善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推动我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备案审查制度体系。完善备案审查工作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同市“一府一委两院”、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常态沟通协作,努力构建各负其责、监督有方、支持有力、力求实效的备案审查工作格局。

(三)探索开展乡镇街道备案审查试点工作。依托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试点,市人大加强指导,强化监督,推动试点地方建立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对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和审查,打通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